◎傅天余 (偵探物語編劇)
 
對編劇而言,「改編」並不是一件好差事。
 
第一當然是錢少---多出一筆購買版權的預算,編劇費便得打點折扣,工作卻不因此更輕鬆。第二麻煩---原著是依據同時也是限制,改編別人的東西就像扶著牆走路,好處是腳下踏實,壞處是身手不自由。加上成就感又比原創少一半,因此,我不大喜歡寫改編腳本。
不過因為是弘兼憲史,我心甘情願。
 
本來不太看漫畫,幾年前有個醫生朋友推薦我有一套很「文學」的漫畫,叫『人間交叉點』,便去找來看,一看之下很震驚,啊?原來漫畫也可以講這些?!那些短篇漫畫不斷使我想起莫泊桑與契訶夫的小說,短小精鍊,直指人心。我一看迷住了,便把這個叫弘兼憲史的作品全找來看---『課長島耕作』、『真相夜線』、『偵探物語』、『黃昏流星群』---一路看下來,島耕作從課長變成取締役,弘兼憲史也成為我漫畫的偶像第一人。
當時也沒想到,幾年後竟有機會改編他的作品。
 
 
為什麼想改編弘兼
 
近幾年台灣大興改編日本漫畫的偶像劇,有天在禮拜五固定的企畫會議上,老闆吳念真突然說起,「有個日本漫畫家的東西很適合改編成電視劇...」唉,我為也要步人後塵羞慚地低下頭,「...那個人叫弘兼憲史」。啊哈!我又興奮地抬起頭。
 
吳念真的理由有二。第一,弘兼的作品戲劇性濃厚,故事通俗易懂,但情感絕不廉價,正是目前台灣最缺乏的戲劇走向。另一個原因,則是他的私人意圖,想找些老想拍電影的年輕導演與編劇,先用成本與風險較小的電視劇來操練說故事能力---台灣新一輩影像創作者最匱乏的基本功。他感嘆,人家王家衛年輕時在香港也寫了一堆電視腳本啊。而弘兼的漫畫很適合拿來做這件事。通俗的題材,反而有空間做些最不通俗的嘗試。有個穩固的故事支架在那裡,不管怎麼玩,拍出來總不至於離譜。
 
像一場題目有意思的考試,在場幾個人聽了都躍躍欲試,於是當下決定,就來做吧。
 
挑了弘兼的三部作品---『偵探物語』、『人間交叉點』、『黃昏流星群』,與日方交涉後順利買下改編版權,同時才知道在日本,『人間交叉點』早有動畫版,『黃昏流星群』則有電影。
 
版權買到了,那麼,從哪一部開始?
 
這個第一步任務重大,一方面得扮演開路先鋒,讓觀眾熟悉一種新的戲劇型態,另一方面可能的話能賺點錢,留給後面去賠(真是不成材的想法)。
 
最多人鐘意『人間交差點』,七嘴八舌興奮地想像著,那是像一種文學MTV,用旁白主述---NHK紀錄片那種歐巴桑老喀喀的聲音,淡淡回溯一段生命中的記憶---那樣的氛圍。但回到現實,考量目前的電視環境,恐怕觀眾無法一下子接受這樣高調的東西,太冒險,貿然犧牲了這題材也太可惜,似乎不宜打頭陣。
 
『黃昏流星群』,講中老年人情慾,一票中年男人私下偷偷地好愛看。由於弘兼根本不管公民道德那一套,這些故事表面通俗,骨子裡的思想其實衝撞又前衛,某些市場的電檢尺度恐怕尚無法接受這樣的題材,得留到之後一點再來做。
 
比較之下,『偵探物語』似乎最具商業可能性。偵探社辦案的題材,調子輕快,幾位主角的性格鮮明可愛,又有小帥哥刺蝟當主角,容易討喜。
 
種種考量下,決定第一彈先做『偵探物語』。
 
 
改編不是翻譯,是發麵
 
原本想得美,以為改編漫畫很容易---漫畫本是影像媒體,若僅是將平面單格圖畫翻譯成動態戲劇,對編劇而言那不過是手工藝,有點本事的導演甚至根本不需這一步麻煩,拿起漫畫當分鏡大綱便可拍。
 
可恨亦可喜地,『偵探物語』並非此等好康。
 
首先是篇幅的嚴重落差。
 
『偵探物語』是弘兼八0年代的作品,在漫畫週刊誌連載時由於篇幅限制的緣故,原著的每篇故事非常短,幾乎只是一份簡略的故事大綱。而決定的拍攝篇幅是每集長度一個半小時,總共三十集的單元劇。這等於要將一個極短篇故事擴充成一個中篇小說,因此勢必得進行大幅度的增添。
 
而原著漫畫與電視劇之間,除了日本與台灣的文化隔閡,還有八0年代與二十一世紀的情境落差。因此補足差額之外,還得進行文化匯兌---日幣兌台幣,舊鈔換新鈔。
 
電視圈向來有個拖戲口訣---戲不足,拍走路;戲不夠,用slow。某些電視台還有更白爛的作法,廣告破口回來倒退嚕把上段結尾再演一遍,硬是拖個三分鐘。這些偷吃步都不管用,因為鴻溝實在太大。我想比較好的作法,不是像打補丁,也不是拼命摻水把紅燒變清燉,而應該是像「發麵」---在原有的材料中摻入發粉,讓麵團自己膨脹飽滿起來---從故事細節與人物性格兩方面去自然地拓展開。
 
改編工作最討厭的是碰上意見忒多的原著者,像個電檢官員似的嚴密監視著改編者的一舉一動。曾聽某位不勝其擾的編劇幹譙過這種白目原作者:「x,自己把女兒推入風塵,還擔心別人壞了她的貞操!」話雖刻薄,倒生動點出某些原作者又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心態。其實,許多例子證明,原作者干涉太多的改編,很少是成功的---當然有時是改編者自己對原著的畏懼,譬如至今為止一切張愛玲作品的改編。
 
中間台北電視節,弘兼來台北為記者會站台,一晚請他去林森北路的「明福」餐館吃台菜,席間他表示,完全明白戲劇改編是另一種思考,既然同意了便完全授權給編劇,不會做任何限制。
 
有了弘兼本人如此「上道」的信任與保證,我安心了,與另一名編劇商量後,決定採取一種自由度比較大的改編作法,只保留主要角色的性格神韻及每個單元的中心情感,故事則全部另起爐灶。
 
我希望這套劇本能夠做到的是表達出一點真實的人性。
轉著電視遙控器,經常感覺很困惑,台灣人對於所謂「人性」的想像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?本土劇裡,那些突梯牽強的情節、每個角色都像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患,觀眾可以照單全收絲毫不覺詫異,而隔鄰新聞頻道裡,殺人兇手的親友鄰居卻大驚失色:「我不相信!他怎麼可能做出這種事,他平常對人都很客氣耶!」---他們對於人性的想像多麼見識非凡同時又多麼幼稚不堪!
於是我不禁想,或許這個社會最大的困境並非政治立場的分歧,而是在這裡---對真實人性的興趣缺缺、對他人理解能力的極度匱乏---於是每個人在自以為是地論斷他人的同時,卻又充滿著強烈的不被了解的寂寞。
 
我想起劉大任在一篇文章裡主張的,文學應當往小裡去,往淡裡去。影像媒體似乎更是如此。我們的電視與電影似乎忘了還有這些地方可去,因此越走越偏,最後拐進一條死胡同。戲劇的寫小寫淡,並非拍些自慰式的冷門題材,而是將情感的觸角延伸至人性更深邃的一層。或許唯有如此,它才能重新碰觸到觀眾的心。
 
說遠了,不過是我個人的一點牢騷。
 
改編工作的另一項重點,是要讓漫畫裡的紙片人活起來,成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溫度的人,與觀眾呼吸著同樣空氣、白日曬著同一個太陽、夜裡望向同一輪月亮。編劇得幫每個角色植入一個虛擬人生,從哪裡來往哪裡去,替每人量身打造一套專屬識別系統---性格、思路、怪癖、口頭禪、讓人喜愛與讓人心疼的理由。
 
劇本討論過程也逐漸確定主要演員。找來陶晶瑩演偵探社社長「香露」。漫畫裡的香露是個愛喝酒的美女,老是不顧形象腿翹高高淌著口水睡午覺。一般對陶子的印象,是綜藝節目裡口舌凌厲反應敏捷的主持人,我個人倒比較喜愛娛樂八卦裡的她---渴望愛情,卻不知哪裡出了錯,老是吃男人虧,堅忍不拔屢敗屢戰---這個陶子不像明星藝人,而是誰都認識一兩個的身邊朋友,平日強悍精明,一碰到愛情當下智商歸零,讓人想罵又心疼。決定把這個印象放入香露的角色中,以盡量貼近真實的陶子。
 
好演員不必然極美或極帥,但絕對有一雙好看的眼睛,范植偉就是這樣的演員。他飾演男主角「刺蝟」。原著裡的刺蝟是個傻呼嚕的陽光大男孩,善良可愛、桃花特旺。范植偉本人比角色多了幾分纖細與抑鬱---他晚上睡覺做的夢肯定比刺蝟的複雜。於是乾脆就讓他演一雙敏感的眼睛,喜歡拍照、寫日記,是整齣戲的主述者,一切故事都是透過他的眼光看見的。
 
偵探社另一位主要成員「老灰」,決定找港星徐錦江,與原先的角色設定落差最大。漫畫裡的老灰又胖又邋遢,而徐錦江太挺拔了,試戲後又發現他的廣東腔很重,觀眾絕對無法不注意到。但人的想像力是這樣,山不轉路轉,碰壁後反而會發現另一種更好的可能。既然如此,乾脆將老灰改成是一個越南淪陷時搭船到台灣的廣東難民,在南部鄉下長大,養成許多本土在地習性,愛簽大樂透愛吃檳榔,但廣東口音一直在,如此反而有另一種趣味---常好心被雷親,逗鄰居養的狗玩,人家卻懷疑他想吃狗肉火鍋。
 
 
改編是一樁連環謀殺案
 
做起來才發現,這工作真是吃力不討好,但已無法反悔---工作契約簽了,頭期酬勞拿了,最重要的是因為你已經對這工作生出樂趣。
 
跟另一位編劇咪咪,還有導演雅(吉吉),記不清多少回,開編劇會討論故事,聊到公司下班沒冷氣,轉移陣地到星巴克繼續聊,十點半星巴克打烊,便出來蹲在人行道一邊拍蚊子一邊繼續講。我們努力想像有一個叫阿卡偵探社的地方,那裡有幾名烏合之眾的偵探,誠意比實力強,明知報酬無多,也明知旁人只會嗤之以鼻,這幾個人卻還是拼了命地為客戶的委託往前衝,沒什麼了不起的理由,或許僅僅只是為了偵探社牆上掛的那副精神標語---「路見不平 氣死閒人」。
 
寫了一版又一版的故事大綱,到後來,似乎沒有誰還記得有原著這件事,這樣糾纏一年,最後寫出三十個跟漫畫完全不同的故事。
 
編劇的工作屬前製作業,劇本寫完交出去便完事,像生完小孩隔天便送人領養,小孩長大是何模樣,做母親的也無權過問。戲風風雨雨拍了漫長的九個月,終於播出了。一直活在想像裡的人物,突然出現在螢幕裡說著話,如見故人,又像初識。
 
摸索掙扎了一整年,還是不十分明白,改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但這一刻,我忽然懂了。
 
從漫畫到螢幕,所謂改編,其實是一宗連環謀殺案---編劇謀殺原著、導演謀殺編劇、演員又謀殺了導演---每個後來接手的人,都在殺死前一個人的想像。最後存活下來的,絕對不同於當初被生下來的那一個。
 
但那同時也是一個集體創造遊戲---編劇、導演、美術、音樂、演員,每個階段的每個人,用自己的專業角度創造了一些新東西,在原來的角色添上幾筆,讓角色活得更真實。那些漫畫紙頁間的角色,從黑白線條出發,像一群集體蹺家的孩子,遠兜遠轉,跑不見了,最後,自己尋出了一條生路,活到螢幕上。
 
身為連環謀殺案的嫌犯之一,此刻我竟有種越獄成功的喜悅。
 
 
《偵探物語》 公共電視 13 頻道 每週日pm 10:00播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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